超市误卖过期面包 消费者获10倍赔偿
来源网站:桂林生活网 发布日期:2010-04-06
(记者梁剑
通讯员李江鹏)阳朔一超市因售货员失职,导致一过期面包卖出,最后,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协调下,消费者获得了超市10倍的赔偿。
事情是这样:3月29日,阳朔的消费者莫先生在该县一超市购买了一袋法式面包,售价为7.5元。当他拿回家准备食用时,发现面包的外包装盒底部标注的
“生产日期”为去年9月19日,“食用期限”为6个月,很明显该面包已超出了保质期限。莫先生遂将该超市投诉到工商部门。
该县工商执法人员通过对莫先生的消费票据和所购买的面包进行检查发现,莫先生的反映属实。接着,执法人员来到超市进行检查,但并未发现该超市有销售其他过期面包的情况。针对莫先生购买的过期面包,该超市负责人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说是超市售货员没能及时将过期食品下架,造成了此类问题的出现,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且向消费者致歉。
经协商,双方达成赔付协议,消费者获得了超市给予的10倍于所购商品价格的赔偿。
最后,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各食品经营商户,一定要及时将过期的食品清理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