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古建筑的保护
来源网站:2 发布日期:2007-02-06
桂林古建筑的保护
就本人近十年的深入调查研究所知,桂林范围内现存的古建筑主要分为城池衙署、寺庙佛塔、桥梁堤坝和民居别墅等八个大类二百余处,它为人们了解桂林的历史文化提供了丰富的实物例证,是桂林宝贵的人文旅游资源和文化遗产。“文革”时期,许多文物古迹遭遇劫难。我亲眼见到尧山的茅庵、天赐田的白云观被人拆毁时,梁柱是八人加杠抬下山的。位于尧山的靖江王墓群在解放初还有很多王陵的地面建筑保存完好,在“兴修水利”、“废物利用”、“破四旧、立四新”等一连串颇具煽动性口号诱导下,明代砖室墓的墓砖被拆来建抽水机房,墓围石用来修石拱桥,大块大块的神道碑用来搭建平板桥。
解放以来,依照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我市一些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分别被公布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缘于诸多因素,已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更何况是散存于乡间的古民居建筑群呢。
在阳朔县某著名古民居群中,我们目睹了农民把古民居建筑中的精美门窗拆卸下来,出售给文物贩子。桂林市区、阳朔一带的工艺摊每年出售的古代木雕制品数量可观,货物的主要来源就是古民居、古寺庙。而灌阳的唐景涛故居是一处占地面积硕大的清代庄园,它建有花园池榭,书楼糟坊和六开间三进深的主建筑群,精美完整的门楼,被一场大火彻底烧毁。村民们扼腕叹息,历史学家、考古工作者和建筑设计师们见了这一惨状,无不痛心疾首。
现存为数不多的古建筑也因年久失修而任其崩塌毁坏。即使是有关部门出于善心想修缮或复原古建筑,但因为对桂林古建筑的风格特点把握不准,在维修中不按原貌复原,而是一意创“新”,很多原来是小青瓦的被换成了琉璃瓦,饰面贴上了釉面砖,就像是清朝末年头戴瓜皮帽、脚穿布底鞋,上身穿西装的遗老遗少,给人的感觉是土不土洋不洋,十足的“四不象”。
如何保护好当今存世不多的古建筑,从国内外对古建筑保护的先进经验来看,不外乎以下五点:
1.在古建筑周围的新建筑,其外观要与原建筑相协调,并相应地控制建筑的体量和高度,只能相得益彰而不能喧宾夺主。
2.明确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建、拆毁古建筑,也决不允许改变古建筑的外观色彩和质地。
3.对一些相对分散的古建筑,可以采取迁建的办法,集中在一处进行保护和作为旅游开发。
4.对一些古建筑相对集中,且地理环境优越的地方,不妨将其开发成民俗方面的旅游项目,使保护和开发并举。
5.加紧对古建筑保护维修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古建筑的设计、施工及其制作工艺,自古以来都是口授心传,父传子承,半个多世纪以来已极少应用这门技术,加快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已属当务之急。
一个国家有它的历史文化,一个城市有它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特征,桂林也不例外。如何把桂林范围内的古建筑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使之成为全人类共有的财富,是我们每一个桂林人共同的责任。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