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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战,争的是遗产,还是资产?

  6月9日,是中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一系列的展演、论坛、表彰活动在各地展开,令人欣慰。 “但在这股热潮中,也出现了一种‘非物质’过度‘物质化’的功利倾向,值得警惕。”有关专家近日接受采访时提醒说。为“占坑”,哄抢式“申遗”,把文化遗产当吐钱“提款机”。   一个“牛郎织女”的故事,六个省在争;一个“梁祝故里”,十几个城市虎视眈眈;一部《三字经》,引起广东顺德和浙江宁波两地的“争斗”……昔日少人搭理的“文化遗产”,仿佛一夜之间,在神州大地变成了香饽饽。   虽然说,历史是种文化资源,同样是一种旅游资源,名人故里一旦进行旅游开发,便可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即使不能也仍然可通过名人效应,达到提高城市知名度的效果,从而取得间接效益。因此,名人故里之争并不是虚名薄利,在看似争名人、争祖业的背后,实际是在争资源,争世人对其历史文化积淀的厚度、深度的认同,争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发展的“卖点”,在“争吵”中争“炒”,炒作出炙手可热的旅游产业。 更有甚者,为卖钱,不惜“大胆创新”,过度开发割裂文化血脉。 一方面,是削尖脑袋拼命想挤进“遗产名录”,另一方面,对一些文化遗产却不断地过度开发。据调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进行商业化改编的现象,十分普遍。 专家们指出,过度商业化,已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新难点。比如,“原生态”在一些地方正被滥用,很多旅游表演为了迎合游客口味,不惜“大胆创新”,把原生态歌舞的表演方式和内容全变了,甚至加入了许多不健康内容。 无论是物质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地应尊重历史和事实,用保护和传承的态度面对,透过固有的形式观察其背后蕴藏着的丰富精神内涵,为今天所用,为世界所用。各地绝不应凭着狭隘的目光,只着眼于地方利益而进行无谓的文化遗产争夺,这对文化的传承百害而无一利。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认为,老百姓应成为“遗产日”主人。“‘文化遗产日’的目的是要唤起中国人民对文化遗产的情怀。只有人民热爱自己的文化遗产,对自己的文化充满自信,才能真正做到有效保护”。他认为,以法律、教育的方式尊重各族人民的文化,让各族人民、尤其是年轻人建立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荣誉感和尊严感,至关重要。政府和民众只有自觉地维护文化遗产的尊严与永久性价值,才能根除当前的文化遗产过度商业化、文化保护急功近利的不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