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奖“旅游红娘”
来源网站:2 发布日期:2007-03-23
广西重奖“旅游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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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3日
自治区旅游局制定的“入境旅游奖励办法”从今年起实施,设立的奖励项目包括自组外联奖,临时包机、专列、包船奖,会展旅游奖,旅游新线路开发奖。
自组外联奖是对通过自组外联的方式,组织境外游客到广西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及标准为:以旅行社上年自组外联境外游客人数为基数,当年每增加一人次,奖励6元人民币。
临时包机、专列、包船奖的具体措施为:旅行社包机组织境外游客到广西旅游,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每班次奖励2000元;临时专列或包船人数在200~300人的,每车(船)奖励2000元。301~400人,每车(船)奖励3000元。401人以上的,每车(船)奖励4000元。 旅行社组织国际会议在广西召开或组织境外客人来广西参加会议展览活动,组会参展的境外客人在300人以上,并且广西各级财政不负担相关费用的,按30元/人给予奖励。
旅行社推出新线路,在推出当年或次年的一年内吸引5000人以上境外游客者为一等奖,奖励5万元;3000~5000人为二等奖,奖励3万元;2000~3000人为三等奖,奖励2万元。 广西新闻网